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填写真实姓名)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420|回复: 3

《元史·马亨传》

 火.. [复制链接]

1413

主题

417

回帖

2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24344

最佳新人活跃会员

QQ
发表于 2019-2-12 13: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亨

马亨字大用,邢州南和人。世业农,以赀雄乡里。亨少孤,事母孝,金季习为吏。庚寅,太宗始建十路征收课税使,河北东西路使王晋辟亨为掾,以才干称。甲午,晋荐于中书令耶律楚材,授转运司知事,寻陞经历,擢转运司副使。

庚戌,太保刘秉忠荐亨于世祖,召见潜邸,甚器之。既而籍诸路户口,以亨副八春、忙哥抚谕西京、太原、平阳及陕西五路,俾民弗扰。既还,图山川形势以献,馀使者多以贿败,惟亨等各赐衣九袭。癸丑,从世祖征云南,留亨为京兆榷课所长官。京兆,藩邸分地也,亨以宽简治之,不事掊克,凡五年,民安而课裕。

丁巳,宪宗遣阿蓝答儿等核藩府钱谷,亨时辇岁办课银五百铤,输之藩府,道出平阳,适与之遇。亨策曰:“见之,则银必拘留,不见,则必以罪加我,与其银弗达王府,宁获罪焉。”避而过之,阿蓝答儿果怒,遣使逮之王府。世祖询亨曰:“汝往,得无摭汝罪耶?”对曰:“无害,愿一行。”乃慰遣亨。既至,拘系之,穷治百端,竟无所得,惟以支竹课分例钱充公用,及僦公廨辇运脚价为不应,勒偿其直而已。世祖知其诬,更赐银三十二铤。己未,从世祖攻鄂州,洎北还,遣亨驰驿往西京等处罢所签军,并抚谕山西、河东、陕右、汉中。既还,复遣转饷江上军实。

中统元年,世祖即位,陕西、四川立宣抚司,诏亨议陕西宣抚司事。寻赐金符,迁陕西四川规措军储转运使。时阿蓝答儿等叛,亨与宣抚使廉希宪、商挺合谋,诛刘太平等,悉定关辅。寻建行省,命亨兼陕西行省左右司郎中。时兴元畜粮五万石,欲转饷大安军,计佣直万缗,众推亨往,时丁内艰,以摄省府事强起之。至则以兵官丁产均其役,不阅月而事集,无劳民伤财之叹。兴元判官费正寅狡悍不法,莫有能治之者。亨白省府,欲以法绳之,反诬构行省前保关中有异谋,诏右丞粘合圭谳之,亨力辨之,冤构释然。

四年,迁陕西五路西蜀四川廉访都转运使。未几,朝廷以考课檄诸路转运司,至则并转运司入緫管府,咸夺其制书,授亨工部侍郎、解盐副使。亨乃上言:“以考课定赏罚,其人甫集,而一切罢之,则是非安在?宜还其命书,俾仕者有所劝勉。”从之。亨复上便宜六事:一曰东宫保傅当用正人,以固国本;二曰中书大政,择任儒臣,以立朝纲;三曰任相惟贤,官不必备,今宰相至十七员,宜加裁汰;四曰左右郎署毗赞大政,今用豪贵子弟,岂能赞襄;五曰六曹之职分理万机,今止设左右二部,事何由办;六曰建元以来,便民条画已多,有司往往视为文具,宜令宪司纠举,务在必行。疏闻,帝即召见,有旨:“卿比安在,胡不早言?”亨对曰:“新自陕西来觐。”帝谕曰:“卿久著忠勤,自今不令卿远出矣。”

至元三年,进嘉议大夫、左三部尚书,寻改户部尚书,金谷出纳,有条不紊。时有贾胡,恃制国用使阿合马,欲贸交钞本,私平准之利,以增岁课为辞。帝以问亨,对曰:“交钞可以权万货者,法使然也。法者,主上之柄,今使一贾擅之,废法从私,将何以令天下?”事遂寝。亨又建言立常平、义仓,谓备荒之具,宜亟举行。而时以财用不足,止设义仓。

七年,立尚书省,仍以亨为尚书,领左部。亨上言:“尚书省专领金谷百工之事,其铨选宜归中书,以示无滥。”寻为平章阿合马所忌,以诬免官。会国兵围襄、樊,廷议河南行省调发军饷,诏以阿里为右丞、姚枢为左丞、亨为佥省任其事,水陆供馈,未尝有阙,亨之力为多。十年,还京师,帝方欲柄用之,遂婴末疾。十四年,卒,年七十一。

子绍庭,云南诸路肃政廉访司副使。


摘自:《元史》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 作者:(明朝)宋濂

马庆喜,浙江龙游范坦马氏,始迁祖为宋殿中侍御史马伸,于南宋建炎二年自山东东平迁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13

主题

417

回帖

2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24344

最佳新人活跃会员

QQ
 楼主| 发表于 2019-2-12 13: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元史·列传》第九十五外夷一《高丽》,记载:

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枢密院臣议征高丽事。初,马亨以为:“高丽者,本箕子所封之地,汉、晋皆为郡县。今虽来朝,其心难测。莫若严兵假道,以取日本为名,乘势可袭其国,定为郡县。”亨又言:“今既有衅端,不宜遣兵伐之。万一不胜,上损国威,下损士卒。彼或上表言情,宜赦其罪戾,减其贡献,以安抚其民,庶几感慕圣化。俟南宋已平,彼有他志,回兵诛之,亦未晚也。”

马庆喜,浙江龙游范坦马氏,始迁祖为宋殿中侍御史马伸,于南宋建炎二年自山东东平迁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13

主题

417

回帖

2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24344

最佳新人活跃会员

QQ
 楼主| 发表于 2019-2-12 13: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典故轶事

货币法定

马亨的“货币法定论”在中国货币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至元三年(1266年),有一个西域商人凭借国用使阿合马的势力,以私平准之利,增岁课为辞,欲控制纸币发行权,这是忽必烈在全国范围发行中统钞八年后遇到的大事。忽必烈极慎重地征求汉族老臣户部尚书马亨的意见。马亨回答说:“交钞可以权万货也,法使然也。法者,主上之柄,今使一贾擅之,废法从私,将何以令天下?”反对外国商人包买钞本,以保证纸币的币值稳定。马亨明确地将纸币的职能和作用,归结于国家法律的产物,这是对汉代贾山的“富贵者,人生之操柄也”的国家垄断货币权思想的一大发展,忽必烈坚决按马亨之见办理,下令不许胡贾收买纸币准备金,避免了一场扰乱全国金融体制的事件发生。

建言六事

马亨又上言六事:
一、东宫太子的太保太傅应用正人,以固国本;
二、中书省的执政大臣,须择任儒臣,以确立朝纲;
三、任相惟贤,官不必多,今宰相多至十七人,应加裁汰;
四、左右郎参助大政,而今用豪贵子弟,岂能有所赞助;
五、六曹之职分理万机,今只设左右两部,事情如何办理;
六、建元以来,有关便民措施也多有规划,而官府往往视为空文,应令监察部门纠劾,务在必行。
世祖看到奏章后极为欣赏,立即召见说:“卿近来在哪里,何不早言?”马亨答:“新近自陕西来朝见陛下。”帝告谕:“卿久以忠心勤谨称著,自今以后不令卿远行。”

马庆喜,浙江龙游范坦马氏,始迁祖为宋殿中侍御史马伸,于南宋建炎二年自山东东平迁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13

主题

417

回帖

2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24344

最佳新人活跃会员

QQ
 楼主| 发表于 2019-2-12 14: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尚书故里碑

“马尚书故里碑”现在南和县马庄村卫生院墙角处,是为元朝户部尚书马亨所立。碑通高1.57米,宽0.80米,厚0.33米,此碑首身一体,半圆形碑首,通碑青石质。碑阳阴刻楷书“马尚书故里碑”。碑阴上半部阴刻变圆楷体字“马佥省传”,由明代贵州布政使邑人马铨撰文,记叙了元朝开国之际,户部尚书马亨生平事迹及官阶晋升等情况。该碑下半部分阴刻行楷小字,主要是记叙筹建人发起人姓名等。

附一:碑文:马佥省传

明进士贵州左布政使邑人马铨撰

马佥省,亨,字大用,世居南澧马庄村。业农,以资雄乡里。少孤事母孝,金季为吏。

太宗始建十踟,课稔使王晋辟为掾,以才干称复,荐于中书令耶律楚材,授予转运司知事,寻升经历,擢转运司副使。太保刘秉忠荐于世祖,召见潜邸,甚器重之。既而以亨副八春伯哥抚谕西京太原等踟,既还图山川形势,以献,各赐衣九袭,以宠劳之。世祖征云南,留亨为京兆权课所官,亨以宽简治之,不事掊克,民安课裕。中统元年,世祖即位,立陕西、四川宣抚司,以亨议宣抚司事,寻赐金符,迁陕西四川规措军储转运使。四年,迁陕西五踟廉访都转运使,亨上便宜六事:一曰,东宫保傅,当用正人,以固国本。二曰,中书大政,择用儒臣,以立朝纲。三曰,任相惟贤,官不必备,今宰相至十七员,宜加裁汰。四曰,左右郎之置,毗赞大政,今用豪贵子弟,岂宜赞襄。五曰,六曹之职,分理万机,今止设左右二部,事伤繇办。六曰,建元以来,便民条书已多,有司往往亲为文具,宜令科举,务在必行。疏入帝,即召见。曰:“卿比安在,胡不早言?”亨对曰:“新自陕西来,觐帝。”曰:“卿功著勋,自今不令卿远出矣。”至元三年,进嘉议大夫、左三部尚书,寻改户部尚书,金谷出纳有条不紊。会国兵围襄樊,廷让南行省调发军饷,诏以陈里为右丞,姚枢为左丞,亨为佥省任其事,水陆供馈不缺,亨之力为多焉。

XX岁冬十月邑廪膳生员李X膦书

石工 刘讳

碑树王新民地也。

【注】 马亨去世之前最后的职务是“佥省”,属于尚书省中的官吏,故称马亨为“马佥省”。

附二:碑文撰写者马铨的情况

马铨(1451——1521),字秉衡,明朝顺德府南和县路庄村人。明朝成化乙未科(1475年)进士,历官户科给事中、右参议、右参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官阶从二品。

马铨天资聪敏,博闻强记,精通经史;少有抱负,立志报国,慨然以天下为己任。为官期间,清正廉洁,执法严明,除恶扬善,勤政爱民;秉心忠直,处事练达,诚辅帝王,修政议事;体恤民情,兴利除害,赈困济厄,倡导和谐,注意缓解民族、宗教矛盾。其先后在湖广、四川、陕西、贵州等地任职,屡有建树,深受皇帝信任和人民的爱戴。因其功绩卓著,累受皇帝特敕嘉奖“抚民安边,俱著茂绩”,并特受皇命在南和县城敕建石牌坊“四科十俊坊”。其著作有《通奉录》十卷等。

附三:

清代《畿辅通志》卷四十八《陵墓》、民国《南和县志》均记载:“元尚书马亨墓,在南和县北三里。”



马庆喜,浙江龙游范坦马氏,始迁祖为宋殿中侍御史马伸,于南宋建炎二年自山东东平迁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中华马氏网 ( 浙ICP备09020836号-7 ) 浙公网安备33082502000231号

GMT+8, 2025-5-19 15:36 , Processed in 0.054947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