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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殿中侍御史马伸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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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15: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宋殿中侍御史马伸

宋殿中侍御史马伸

马伸(1078-1128),字时中(或时仲、时举),东平人。宋徽钦二帝被掳后,因反对张邦昌称帝而名留青史,《宋史》载马伸忠义,累代朝野为之赞颂。马伸师从程颐,得授《中庸》,学有所成,并为理学的传播作出重大贡献。

1、公元1078年,宋神宗元丰元年,戊午,一岁

马公出生。

《宋史·马伸传》载:马伸,字时中,东平人。绍圣四年进士。

《全宋文·马伸逸士状》载:自弱冠登第

2、公元1085年,宋神宗元丰八年,乙丑,八岁

马公父亲马衷中进士。

《嘉庆增修宜兴旧县志》载:父衷为郓州宿城尉,卒于官

《武进县志》载:马衷,宋元丰八年乙丑焦蹈榜进士

3、公元1097年,宋哲宗绍圣四年,丁丑,二十岁

马公中进士。

《宋史·马伸传》载:绍圣四年进士。

宋绍圣四年丁丑何昌言榜,同科进士有胡安国、叶梦得。

4、马公任成都郫县县丞

《宋史·马伸传》载:为成都郫县丞,守委受成都租。前受输者率以食色玩好蛊訹而败,伸请绝宿弊。民争先输,至沿途假寐以达旦,常平使者孙俟早行,怪问之,皆应曰:“今年马县丞受纳,不病我也。”俟荐于朝。

《郫县志》载:县令,马伸,东平人,先是监税者率以食色玩好蛊訹而败,及伸为县丞,痛革其弊,民争输纳,上官荐之,召为殿侍御史。

5、公元1103年,宋徽宗崇宁二年,癸未,二十六岁

1)6月,马公任西京法曹。西京,河南府洛阳。

《宋史·马伸传》载:崇宁初,范致虚攻程颐为邪说,下河南府尽逐学徒。伸注西京法曹,欲依颐门以学,因张绎求见,十反愈恭,颐固辞之。伸欲休官而来,颐曰:“时论方异,恐贻子累,子能弃官,则官不必弃也。”曰:“使伸得闻道,死何憾,况未必死乎?”颐叹其有志,进之。自是公暇虽风雨必日一造,忌娼者飞语中伤之,弗顾,卒受《中庸》以归。

2)6月8日,五月二日庚辰,马公拜见程颐,求学。

《续资治通鉴·宋纪八十八》载:崇宁二年四月,戊寅,诏:“追夺王珪赠谥;王仲端、王仲薿并放罢,遗表恩例减半。追毁程熙出身以来文字,除名,其入山所著书,令本路监司觉察。”…范致虚又言:“颐以邪说诐行,惑乱众听,而尹焞、张绎为之羽翼,乞下河南尽逐学徒。”颐于是迁居龙门之南,止四方学者,曰:“尊所闻,行所知,可矣,不必及吾门也。”

《河洛大儒》描述:崇宁二年四月三十日,程颐完成《春秋传序》。第三天下午,程颐正在家中同尹淳谈论他写的《春秋传》,张绎引马伸走了进来。马伸说:“我前日到朝中公干,听说皇上在蔡京的谏言下要大力恢复熙宁新法,对元佑党人要大加迫害。昨日西京已接到皇上下诏,要追毁先生出身以来文字,除名,其入山所著书,令本路监司觉察。我看到后,特前来报与先生,以使先生有所准备。”

6、马公任奉符县丞,摄县令事

《伊洛渊源录》载:先生为奉符丞摄令事,方岁欠而朝廷行茶引,先生拒之,曰民方救死不赡,岂可重困之。

先生在奉符县,傅伯野在西掖,慕洛学,遣其子见先生,求二程先生语录。

《光绪泰安县乡土志》载:县丞马伸,字时仲,东平人,尝为奉符丞摄令事。

7、公元1126年,宋钦宗靖康元年,丙午,四十九岁

马公任监察御史。

《宋史·马伸传》载:靖康初,孙傅以卓行荐召,御史中丞秦桧迎辟之,擢监察御史。

8、公元1127年,宋钦宗靖康二年,丁未,五十岁

1)3月27日,二月十三日癸酉,马公拒拥张邦昌,合书《御史台合进金人议状》,乞存赵氏。

《宋史·马伸传》载:及汴京陷,金人立张邦昌,集百官,环以兵胁之,俾推戴。众唯唯,伸独奋曰:“吾职谏争,忍坐视乎!”乃与御史吴给约秦桧共为议状,乞存赵氏,复嗣君位。

《续资治通鉴·宋纪九十七》载:二月,癸酉,御史马伸独奋曰:“吾曹职为诤臣,岂容坐视!”乃与御史吴给约中丞秦桧共为议状,愿复嗣君以安四方,桧不答。有顷,伸稿就,首以呈桧。桧犹豫,伸率同僚合词立请,桧不得已始书名。伸遣人驰达金军,并论张邦昌当上皇时蠹国乱政以致倾危之罪。

2)4月19日,三月六日丙申,马公与众监察御史同谋迎立兴复。

《宋史·马伸传》载:会统制官吴革起义,募兵图复二帝,伸预其谋。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十四》载:三月六日丙申,(吴革)又与监察御史张所、吴纶、马伸、文林郎、吴结日夜同谋。

《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八张邦昌僭逆》载:阁门宣赞舍人吴革谋先诛范琼辈,劫迁二帝以讨邦昌,期以三月八日举事,与谋者吕好问、马伸、张所、吴伦等数人。

3)5月20日,四月八日丁卯,马公上书请张邦昌速迎奉康王归京。

《宋史·马伸传》载:邦昌既僭立,贼臣多从臾之,伸首具书请邦昌速迎奉元帅康王。同院无肯连名者,伸独持以往,而银台司视书不称臣,辞不受。伸投袂叱之曰:“吾今日不爱一死,正为此耳,尔欲吾称臣邪?”即缴申尚书省,以示邦昌。

《续资治通鉴·宋纪九十七》载:四月,丁卯,监察御史马伸上书,请张邦昌易服归省,庶事禀取太后命令而后行,仍速迎奉康王归京,庶几中外释疑,转祸为福。

4)5月21日,四月九日戊辰,马公言迎元祐皇后垂帘听政。

《宋史·马伸传》载:邦昌得书,气沮谋丧。明日,议迎哲宗后孟氏垂帘,追还伪赦,乃遣冯澥、李回等迎康王。

《宋史·哲宗昭慈孟皇后传》载:张邦昌僭位尊号为宋太后,迎居延福宫,受百官朝。胡舜陟、马伸又言,政事当取后旨。邦昌乃复上尊号元佑皇后,迎入禁中,垂帘听政。

《续资治通鉴·宋纪九十七》载:四月,戊辰,降手书,请元祐皇后垂帘听政,以俟复辟。

9、公元1127年,宋高宗建炎元年,丁未,五十岁

1)6月19日,五月八日丁酉,马公升为殿中侍御史。

《宋史·马伸传》载:高宗即位,伸拜章以城陷不能救,主迁不能死,请就窜削。上知其有忠力于国,擢殿中侍御史,抚谕荆湖、广南,以诛邦昌及其党王时雍等。

《宋史·高宗》载:五月,丁酉,以黄潜善兼御营使,汪伯彦副之,真定府路副总管王渊为都统制,鄜延路副总管刘光世提举一行事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载:丁酉,中书侍郎黄潜善兼御营使同知枢密院事…徽猷阁待制元帅府参议官颜岐试御史中丞,起居郎宋齐愈试左谏议大夫,监察御史马伸守殿中侍御史,…

2)8月22日,七月十三日辛丑,马公被降官二级

《续资治通鉴·宋纪九十七》载:七月,辛丑,右正言邓肃,请窜斥张邦昌伪命之臣…奉议郎、守殿中侍御史马伸,…皆降二官。…唐老、舜明、俣皆坐尝为台官,伸尝请邦昌复辟而不自言,故例贬秩。

《宋史·高宗》载:七月,辛丑,复议吴开、莫俦等十一人罪,并广南、江、湖诸州安置,余递贬有差。

3)9月8日,八月一日戊午,马公受命弹劾洪刍等人。

《续资治通鉴·宋纪九十七》载:八月,戊午朔,洪刍等流窜有差。初,刍等坐围城中事属吏,帝命马伸劾之。

《宋史全文》载:丁未建炎元年,八月戊午朔,洪刍、陈冲、余大均、周懿文、张卿才、李彝、王及之、胡思八人流窜有差。初,刍等坐围城中事属吏,上命殿中侍御史马伸劾之,及是狱成。

《玉照新志》载:建炎元年八月十四日,尚书省送到侍御史黎确奏:准尚书省札子,五月十八日同奉圣旨…士大夫负国至此,难以一例宽贷。可差黎确、马伸就台根勘,具案闻奏施行。

4)10月5日,八月二十八日乙酉,马公受命抚谕荆湖、广南。

《宋史·高宗》载:八月,乙酉,遣兵部员外郎江端友等抚谕闽、浙、湖、广、江、淮、京东西诸路,及体访官吏贪廉、军民利病。

《续资治通鉴·宋纪九十七》载:八月,乙酉,遣使往诸路抚谕。时以金人南侵,朝命隔绝,盗贼踵起,乃遣朝臣分往诸路,体访官吏廉污,军民利病。殿中侍御史马伸使湖、广,…寻诏所至决狱,即死罪当议者,许酌情减降以闻。

《中兴小记》载:建炎元年秋七月,辛巳,诏:「遣殿中侍御史马伸往湖南四路,监察御史院寇防往江淮四路,吏部郎官黄次山往京东四路,兵部郎官汪端友往两浙、福建四路,并为抚谕使。」伸,须城人;次山,南昌人也。

5)11月1日,九月二十五日壬子,马公受命诛杀张邦昌、王时雍。

《宋史·高宗》载:壬子,命湖南抚谕官马伸持诏赐张邦昌死于潭州,并诛王时雍。

《续资治通鉴·宋纪一百》载:九月,壬子,诏赐张邦昌死。始,李纲议诛邦昌,黄潜善、汪伯彦皆持不可。及是闻金以废邦昌为词,复用兵。帝将南迁,而邦昌在长沙,乃诏湖南抚谕官马伸曰:“张邦昌初闻以权宜摄国事,嘉其用心,宠以高位。虽知建号肆赦,度越常格,优支赏钱数百万缗,犹以迫于金人之势。比因鞫治它狱,始知在内衣赭衣,履黄裀,宿福宁殿,使宫人侍寝,心迹如此,甚负国家。尚加恻隐,不忍显肆朝市,只令自裁;全其家属,令潭州日给口粮,常切拘管。”伸至潭,邦昌读诏已。徘徊退避,不忍自尽。执事共迫之,乃登平楚楼而缢。于是高州流人王时雍亦伏诛。

10、公元1128年,宋高宗建炎二年,戊申,五十一岁

1)8月12日,七月十五日丁酉,上言谢克家、孙觌不可复用

《宋史·马伸传》载:伸自湖、广将入奏黄潜善、汪伯彦不法凡十有七事,草疏已具,朝廷方召孙觌、谢克家,乃先奏:“…”不报。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十六》载:秋七月,丁酉,殿中侍御史马伸言克家觌趋操不正奸佞相济小人之雄者也。

《中兴小记》载:丁未,召克家为吏部侍郎。时殿中侍御史马伸闻召克家,及中书舍人晋陵孙觌已去复召,乃言:…不报。于是克家乞郡,除龙图阁待制、知台州。(伸此书在是月丁酉。)

2)9月4日,八月八日庚申,马公上言乞罢黄潜善、汪伯彦

《宋史·马伸传》载:伸又进疏曰:陛下得黄潜善、汪伯彦以为辅相,委任不复疑。…疏入,留中。明日,改卫尉少卿。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十七》载:八月,庚申,殿中侍御史马伸言:陛下龙飞河朔近得黄潜善汪伯彦以为辅相…疏留中不出。

《续资治通鉴·宋纪一百二》载:八月,庚申,殿中侍御史马伸言:“黄潜善、汪伯彦为相以来,… ”疏留中不出。

3)9月18日,八月二十二日甲戌,马公改任卫尉少卿

《宋史·高宗》载:甲戌,罢殿中侍御史马伸,寻责濮州。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十七》载:八月,甲戌,殿中侍御史马伸试卫尉少卿。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十八》载:八月二十二日甲戌,殿中侍御史马伸改卫尉太仆少卿。

《宋史全文·卷十六》载:八月甲戌,殿中侍御史马伸试卫尉少卿。

4)9月27日,九月二日癸未,马公被贬为濮州监酒税。

《宋史·马伸传》载:旬日,诏伸言事不实,送吏部责濮州监酒税。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十八》载:九月二日癸未,卫尉少卿马伸贬濮州监酒税。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十七》载:九月,癸未,新除卫尉少卿马伸责监濮州酒务。

《宋史全文·卷十六》载:九月癸未,新除卫尉少卿马伸责监濮州酒务。

5)马公死于赴任途中。

《宋史·马伸传》载:时用事者恚甚,必欲杀之,以濮迫寇境,故有是命。趣使上道,伸怡然袱被而行,死道中。或曰王渊在濮,潜善密嗾其不利于伸。天下识与不识皆冤痛之。

《宋史全文·卷十六》载:九月癸未,新除卫尉少卿马伸责监濮州酒务。伸以论事不行,辞不拜,且录其所劾黄潜善、汪伯彦等疏申御史台,乞诛责。诏伸言事不实,趣向不正,日下送吏部与京东监当,促使上道,死中路,天下冤之。

11、公元1129年,宋高宗建炎三年,己酉,死后一年

1)3月18日,二月二十六日乙亥,马公复任卫尉少卿。

《宋史·马伸传》载:明年,金人陷广陵,伸言始验,潜善、伯彦始以误国窜殛。于是台臣奏伸尝论潜善等罪,乃复以卫尉少卿召,实未知其存亡也。寻加直龙图阁。

《宋史·高宗》载:二月,乙亥,召马伸赴行在,卒,赠直龙图阁。

《续资治通鉴·宋纪一百三》载:二月,乙亥,诏:“降授奉议郎、监濮州酒务马伸除卫尉少卿,赴行在。”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二十三》载:二月二十七日丙子,诏濮州监酒马伸赴行在。

2)马公受赠直龙图阁。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十》载:帝复曰:“伸前责去,亦非罪,可召还。”或奏曰:“闻伸已死。”帝曰:“不问其死,朝廷召之,以示不以前责为罪之意。”既又赠伸直龙图阁。

《宋史全文·卷十七》载:二月,先是,尚书左丞叶梦得初谢,上谕宰执曰:『始罪东等出于仓卒,终是以言责人,朕甚悔之。今方降诏求言,当令中外皆知此意。』上复曰:『伸前责去亦非罪,可召还。』或奏曰:『伸已死。』又赠直龙图阁。

12、公元1130年,宋高宗建炎四年,庚戌,死后二年

马公子孙,为躲避秦桧迫害,迁往福建。

《宋名臣言行录外集》载:公死,桧还自金,扬言已功,尽取富贵。公之子孙,漂泊闽中。

《宋史·高宗》载:建炎四年,冬十月,辛未,秦桧自楚州金将挞懒军中归于涟水军丁禩水砦。十一月,乙巳,秦桧入见。丁未,秦桧为礼部尚书。

13、公元1135年,宋高宗绍兴五年,乙卯,死后七年

2月1日,正月十七日辛酉,马公受赠左谏议大夫。

《宋史·马伸传》载:绍兴初,胡安国上《时政论》,有曰:“伸言潜善、伯彦措置乖方,条其罪状,凡举一事,必立一证,皆众所共知共见,不敢以无为有,以是为非。而当时曾不从用,反以为言事不实而重责之,是罚沮忠谠,邪说何由而息,公道何由而明乎?伸既远贬,虽有诏命,邈无来期,君子闵焉。贲以龙图,犹未尽褒劝之典。乞重加追奖,及其子孙,以承天意。”诏赠谏议大夫。

《宋史·高宗》载:春正月,辛酉,赠殿中侍御史马伸左谏议大夫。

《宋史全文·卷十九》载:正月辛酉,诏:“故殿中侍御史马伸顷因言事,死于贬所,忠直之操,念之奭然。可特赠左谏议大夫,依所赐官与合得致馈遗表恩泽,令诸路州军寻访家属以闻。”

14、公元1154年,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甲戌,死后二十六年

何兑为马公伸冤。

《宋史·马伸传》载:有何兑者,昭武人,受学于伸。伸没,兑尝辑其事状。绍兴中,为辰州通判,都邮报,秦桧自陈其存赵之功,谓它人莫预。兑径取所辑事状达尚书省,桧大怒,下兑荆南诏狱,狱辞皆出吏手,兑坐削官窜真阳。

《宋史·秦桧传》载:二十四年二月,何兑讼其师马伸发端上金人书乞存赵氏,为分桧功,兑编管英州。

《伊洛渊源录》载:先君绍兴初作此文(指马殿院逸士状),携以呈故丞相李公,李公许以达朝廷,未及而薨。绍兴癸酉倅辰阳,忽见邸报,宰相秦桧自陈其靖康之功,谓它人无预焉。先君遂以此文缴申尚书省,大激桧怒,送荆南诏狱。令自引虚,狱辞皆出吏手,先君不得预也。奏上,又以情重法轻,特削官贬真阳。

《廿二史札记·宋史》载:何兑诵其师马伸在靖康围城中乞存赵氏书,桧以为分己功,编管英州。

《玉照新志》载:绍兴甲戌,以左朝奉郎任辰州通判将满,一夕,忽梦马公衣冠相见,与语如平生亲。既寤,喻其子曰:马先生英灵不没,赍恨九京,如此有意属我乎?挂其遗像,哭之。其子镐哀劝不从,因告其父曰:俟斯人死,上之未晚。太和曰:不然,万一我先死,瞑目有余恨。后日当受代。即手书一状闻于朝,其词尤委曲回互,但云自太师公相陷金之后,独殿中侍御史马伸,排日以复辟事申邦昌云云。且以所作《行状》缴纳,乞付史馆立传,以旌其忠。入马递驰达,然后解组以归。

15、公元1155年,绍兴二十五年,乙亥,死后二十七年

1)秦桧死后,何兑复官,马公忠绩大白天下。

《宋史·马伸传》载:(何兑)桧死始放还,复其官。寻卒。

《宋名臣言行录外集》载:未几,桧果殂其家。诏复兑官,公之忠绩,遂得别白。

《伊洛渊源录》载:未几,桧死。蒙恩东归,继复旧物,而病不起矣。

《宋史·高宗》载:绍兴二十五年,冬十月,丙申,进封桧建康郡王,熺为少师,并致仕。是夕,桧薨。

《玉照新志》载:后一年乙亥,桧死日,御批何兑所犯,委是冤枉,令有司别定,遂复元官,放逐便,仍理元来磨勘,为左朝散郎。

2)马公子惟功录为国学生。

《嘉庆增修宜兴旧县志》载:伸幼子惟功,归居宜兴之澳渎里越十余年,桧既死,上念存赵议,录惟功为国学生。

16、公元1546年,明嘉靖二十五年,丙午,死后四百十八年

东平为马公建祠。

《道光东平州志》载:明嘉靖中,州同赵文华改建王词,有司祭享,以宋殿中侍御史马伸配。

《民国东平县志》载:马公祠,旧在州城东,清光绪三年,知州左宜似于北门内书院旧基改建。今附设初级小学。

《洹词·赵峗南先生墓志铭》载:东平进士赵子元夫……,宋马伸以谏忤汪黄贬死于道,或曰二凶加不利云,公念马公乃州人,累请当道立祠不果。


参考文献:

1、《宋史·马伸传》,见《宋史》卷四百五十五,列传第二百一十四,忠义十,元·脱脱撰

2、《全宋文·马伸逸士状》,见《全宋文》卷三九二三,何兑,

3、《续资治通鉴》,清·毕沅撰

4、《河洛大儒》,见第十七章“洛阳浮沉”,现代·伊水秋声撰

5、《三朝北盟会编》,宋·徐梦莘撰

6、《宋史纪事本末》,明·冯琦撰

7、《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李心传撰

8、《宋史全文》,元·佚名

9、《玉照新志》,宋·王明清撰

10、《中兴小记》,宋·熊克撰

11、《宋名臣言行录外集》,宋·李幼武撰

12、《伊洛渊源录》,宋·朱子撰

13、《廿二史札记》,清·赵翼撰

14、《洹词·赵峗南先生墓志铭》,见《洹词》卷六,休集,明·崔铣撰


原文链接:http://www.maqingxi.com/archives/3024.html


马庆喜,浙江龙游范坦马氏,始迁祖为宋殿中侍御史马伸,于南宋建炎二年自山东东平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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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伸,字时中,东平人。绍圣四年进士。不乐驰骛,每调官,未尝择便利。为成都郫县丞,守委受成都租。前受输者率以食色玩好蛊訹而败,伸请绝宿弊。民争先输,至沿途假寐以达旦,常平使者孙俟早行,怪问之,皆应曰:「今年马县丞受纳,不病我也。」俟荐于朝。

  崇宁初,范致虚攻程颐为邪说,下河南府尽逐学徒。伸注西京法曹,欲依颐门以学,因张绎求见,十反愈恭,颐固辞之。伸欲休官而来,颐曰:「时论方异,恐贻子累,子能弃官,则官不必弃也。」曰:「使伸得闻道,死何憾,况未必死乎?」颐叹其有志,进之。自是公暇虽风雨必日一造,忌娼者飞语中伤之,弗顾,卒受《中庸》以归。

  靖康初,孙傅以卓行荐召,御史中丞秦桧迎辟之,擢监察御史。及汴京陷,金人立张邦昌,集百官,环以兵胁之,俾推戴。众唯唯,伸独奋曰:「吾职谏争,忍坐视乎!」乃与御史吴给约秦桧共为议状,乞存赵氏,复嗣君位。会统制官吴革起义,募兵图复二帝,伸预其谋。

  邦昌既僭立,贼臣多从臾之,伸首具书请邦昌速迎奉元帅康王。同院无肯连名者,伸独持以往,而银台司视书不称臣,辞不受。伸投袂叱之曰:「吾今日不爱一死,正为此耳,尔欲吾称臣邪?」即缴申尚书省,以示邦昌。其书略曰:

  相公服事累朝,为宋辅臣。比不幸迫于强敌,使当伪号,变出非常,相公此时岂以义为可犯,君为可忘,宗社神灵为可昧邪?所以忍须臾死而诡听之者,其心若曰:与其虚逊于人而实亡赵氏之宗,孰若虚受于己而实存以归之耳。忠臣义士未即就死,阖城民庶未即生变者,亦以相公必能立赵孤也。

  今金人北还,相公义当忧惧,自列于朝。康王在外,国统有属,狱讼讴歌,人皆归往。宜即发使通问,扫清宫室,率群臣共迎而立之。相公易服退处,省中庶事皆禀命太后,其赦书施恩惠、收人心等事,日下拘收,俟康王御极施行。然后相公北面引咎,以明身为人臣,昧于防患,遭寇仇胁污,当时不能即死,以待陛下,今复何面目事君,请归死司寇,为人臣失节之戒,伏阙下俟命。如此,则明主必能察相公忠实存国,义非苟生,且弃过而录功矣。

  今乃谋不出此,时日已多,肆然尚当非据,偃寝禁闼,若固有之。群心狐疑,道路混澒,谓相公方挟强金,使人游说康王,姑令南遁,为久假不归之计。上天难欺,下民可畏。相公若以愚言粗知觉悟,及此改图,犹可转祸为福于匪朝伊夕之间。过此以往,则相公包藏已深,志虑转异,外饰事端,忄妻日待期,而阴结寇仇,合从为乱,九庙在天,万无成理,伸必不能辅相公为宋朝叛臣也。请先伏死都市,以明此心。」

  邦昌得书,气沮谋丧。明日,议迎哲宗后孟氏垂帘,追还伪赦,乃遣冯澥、李回等迎康王。

  时王及之等犹请籍龙德宫宝货,斥卖灵沼鱼藕,以资官用。伸复慨然引义檄之曰:「古者人臣去国,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君之礼臣如此,臣之报君宜如何?今二圣远狩,犹未出境,天下之人方且北首,欲追挽而还之。君之府藏燕游,忍一朝而毁乎?尔等逆节甚矣!」力争乃止。

  高宗即位,伸拜章以城陷不能救,主迁不能死,请就窜削。上知其有忠力于国,擢殿中侍御史,抚谕荆湖、广南,以诛邦昌及其党王时雍等。所过州县,诹察吏之贤否与民利疚,以次列上于朝。

  伸自湖、广将入奏黄潜善、汪伯彦不法凡十有七事,草疏已具,朝廷方召孙觌、谢克家,乃先奏:「觌、克家趋操不正,在靖康间与王时雍、王及之等七人结为死党,附耿南仲倡为和议,助成贼谋。有不主和议者,则欲执送金人。觌受金人女乐,草表媚之,极其笔力,乃负国之贼,宜加远窜。」不报。伸又进疏曰:

  陛下得黄潜善、汪伯彦以为辅相,委任不复疑。然自入相以来,处事未尝惬当物情,遂使女真日强,盗贼日炽,国本日蹙,威权日削。且三镇未服,汴都方危,前日遽下还都之诏,至今銮舆未能顺动。其不谨诏命如此。草茅对策不如式,考官罚金可矣,一日黜三舍人,乃取沈晦、孙觌、黄哲辈诸群小以掌诰命。其黜陟不公如此。吴给、张訚以言事被逐,邵成章缘上言远窜。其壅塞言路如此。祖宗旧制,谏官御史有阙,御史中丞、翰林学士具名以进,三省不敢预,厥有深旨。近拟用台谏,多取亲旧,不过欲为己助。其毁法自恣如此。张悫、宗泽、许景衡公忠有才,皆可任重,潜善、伯彦忌之,沮抑至死。其妨功害能如此。或责以救焚拯溺之事,则曰难言,盖谓陛下制之不得施设也。或问陈东之死,则曰不知,盖谓其事繇于陛下也。其过则称君、善则称己如此。吕源狂横,陛下逐去,不数月由郡守升发运。其强狠自专如此。御营使虽主兵权,凡行在诸军皆其所统,潜善、伯彦别置亲兵一千人,请给居处,优于众兵。其务收军情如此。广市私恩,则多复祠官之阙;同恶相济,则力庇王安中之罪。摭其所为,岂不辜陛下倚任之重哉?

  陛下隐忍不肯斥逐,涂炭遗民固已绝望,二圣还期在何时邪?臣每念此,不如无生。岁月如流,时几易失,望速罢潜善、伯彦政柄,别选贤者,共图大事。

  疏入,留中。明日,改卫尉少卿。伸以论事不行,辞不拜,录其疏申御史台,且叠上章言:「臣言可采,即乞施行,若臣言非是,合坐诬罔之罪。」移疾待命。旬日,诏伸言事不实,送吏部责濮州监酒税。时用事者恚甚,必欲杀之,以濮迫寇境,故有是命。趣使上道,伸怡然袱被而行,死道中。或曰王渊在濮,潜善密嗾其不利于伸。天下识与不识皆冤痛之。

  明年,金人陷广陵,伸言始验,潜善、伯彦始以误国窜殛。于是台臣奏伸尝论潜善等罪,乃复以卫尉少卿召,实未知其存亡也。寻加直龙图阁。

  绍兴初,胡安国上《时政论》,有曰:「伸言潜善、伯彦措置乖方,条其罪状,凡举一事,必立一证,皆众所共知共见,不敢以无为有,以是为非。而当时曾不从用,反以为言事不实而重责之,是罚沮忠谠,邪说何由而息,公道何由而明乎?伸既远贬,虽有诏命,邈无来期,君子闵焉。贲以龙图,犹未尽褒劝之典。乞重加追奖,及其子孙,以承天意。」诏赠谏议大夫。

  伸天资纯确,学问有原委,勇于为义,而所韫深厚,耻以自名。建炎初,右正言邓肃尝论朝士臣邦昌者,例贬二秩,伸不辨也。凡有建明,辄削其稿,人罕知之。居官,晨兴必整衣端坐,读《中庸》一遍,然后出涖事。每曰:「吾志在行道。以富贵为心,则为富贵所累;以妻子为念,则为妻子所夺,道不可行也。」故在广陵,行箧一担,图书半之。山东已扰,家尚留于郓。常称:「孔子言:'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今日何日,沟壑乃吾死所也。」

  有何兑者,昭武人,受学于伸。伸没,兑尝辑其事状。绍兴中,为辰州通判,都邮报,秦桧自陈其存赵之功,谓它人莫预。兑径取所辑事状达尚书省,桧大怒,下兑荆南诏狱,狱辞皆出吏手,兑坐削官窜真阳。桧死始放还,复其官。寻卒。

  摘自:《宋史》 列传第二百一十四 忠义十

马庆喜,浙江龙游范坦马氏,始迁祖为宋殿中侍御史马伸,于南宋建炎二年自山东东平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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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7 13: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伸传

  马伸字时中,东平人。绍圣四年(1097)进士。不喜欢奔走趋赴,每次调任官职,未曾选择便利的地方。任成都郫县县丞,郡守委托他收取成都的租税。从前收缴税的人都因接受美色珍玩喜好引诱而失败,马伸请求杜绝素来就有的弊端。百姓争先输纳租税,以致沿途和衣而睡等到天亮,常平使者孙俟早上出行,奇怪地询问他们,百姓都说“:今年马县丞接受纳租不使我们为难。”孙俟向朝廷推荐马伸。

  崇宁初年,范致虚攻击程颐制造邪说,下令河南府把他的学生全部逐走。马伸为京西法曹,打算依程颐门下求学,托张绎求见,来回十次反而愈加恭敬,程颐坚决辞谢。马伸想辞官而来,程颐说:“时论正异,恐怕给你连累,你能丢弃官职,那么官就不必舍弃了。”马伸说:“使我得以闻见道理,死有什么遗憾,何况未必死呢?”程颐感叹马伸有志气,引进了他。从此马伸闲暇时即使是刮风下雨必每天去造访程颐一次,嫉妒的人流言蜚语中伤他,他不顾,终于受学《中庸》而返回。

  靖康初年,孙傅以卓越德行推荐马伸,御史中丞秦桧迎接征召他,提拔为监察御史。等到汴京陷落,金人立张邦昌为皇帝,集中百官,周围用军队威胁他们,使他们推戴张邦昌。众人唯唯诺诺,马伸唯独挺身说:“我的职守是上谏争论,忍心袖手旁观吗?”就与御史吴给相约秦桧共同写议状,请求保存赵氏,恢复嗣君的皇位。适逢统制官吴革起义,招募军队以图恢复徽、钦二帝的皇位,马伸参预了吴革的谋划。

  张邦昌已僭立皇帝位,贼臣多随从献媚他,马伸首先写信请张邦昌赶快迎奉元帅康王。谏院没有肯与他连名的人,马伸独自拿着信前往,但银台司看到信不称臣,拒辞不接受。马伸拂动衣袖叱责说:“我今天不惜一死,正是为了这个而已,你想要我称臣吗?”银台司立即向尚书省交付陈述,以给张邦昌看。其信大略说:

  “相公事奉几朝,为宋朝的辅佐大臣,近来不幸被强敌逼迫,使你担任伪号,事变出于突如其来,相公此时难道认为节义可以侵犯,君主可以忘却,国家百姓可以蒙蔽吗?之所以忍耐片刻死亡而假装听从他们,其心里像在说:与其白白逊位给他人而实际上亡掉赵氏的祖庙,不如虚受于自己而实际上保存赵氏以归位。忠臣义士没有立即就死,全城百姓没有立即发生变乱的原因,也是认为相公一定能够立赵氏遗孤为皇帝。

  “现在金人北还,相公义当忧虑恐惧,自行列于朝臣。康王在外面,国家统绪有所属,监狱里的罪犯歌颂,人们都归心向往。应该马上派使臣往来问候,清扫宫室,率领群臣一起迎康王而立他为皇帝。相公易服退隐居住,禁宫之中的大小事务都禀命于太后,其下赦书施以恩惠,收拢人心等事,暂且拘束,等康王登皇位施行。然后相公称臣由自己承担错误的责任,以表明身为人臣,为防止祸患所欺瞒,遭受仇敌胁迫玷污,当时不能就死,以待陛下,今天还有什么面目事奉君主,向刑部投案自首请求处死,作为人臣失去气节的惩戒,拜伏宫阙下等待命令。像这样,那么贤明的君主一定能够明察相公忠实保存国家,本义不是偷生,而且忘记过错而以功录用。

  “现在你的计谋不是从这出发,已经很有些时候了,毫无顾忌还当作出乎意料的凭据,安卧在禁中,好像是本来就有的。大家的心犹豫不决,道路纷乱弥漫,说相公正挟持强大的金国,派人去游说康王,暂且令他南逃,作为使他久远不回来的计策。上天难欺,百姓可畏。相公如果因我的话粗略有所觉悟,至此改变图谋,还可以转祸为福于朝夕之间。过了这之后,那么相公包藏已深,志虑转向异志,对外掩饰事端,荒废日子等待希望,却暗中交结仇敌,联合作乱,帝王祖先在天,决没有成功的道理,马伸一定不能辅助相公成为宋朝的叛臣。我请求首先在都市受死,以表明这种心迹。”

  张邦昌得到马伸的奏书,气沮谋丧。第二天,讨论迎接哲宗皇后孟氏垂帘听政,追还伪赦令,于是派冯澥、李回等人迎接康王回朝。

  当时王及之等还请求登记龙德宫珍贵的物品,变卖灵池鱼藕,以资助官府用度。马伸又慨然引证气节晓谕他们说:“古代人臣离职,三年不再返回,然后收回他的田地房屋。君主这样礼遇臣下,臣下报答君主应当怎样呢?现在徽、钦二帝到远地巡狩,还没有出国境,天下之人翘首北望,想要追随把二帝拉回来。皇帝的财物文书,能忍心一个早上而被毁掉吗?你们违背节义太过分了!”马伸力争才使王及之等人罢手。

  宋高宗即皇位,马伸跪下上奏章以都城失陷不能救援,君主被掳走不能死义,请求就地放逐削职。皇帝知道他有忠义之心效力于国家,提拔他为殿中侍御史,抚谕荆湖、广南,以诛杀张邦昌及其党徒王时雍等人。马伸所过州县,询问考察官吏贤能与否以及百姓的利害病端,以便依次排列向朝廷上奏。

  马伸从荆湖、广南将要入朝上奏黄潜善、汪伯彦不法行为共十七事,草疏已经备办,朝廷正召用孙觌、谢克家,于是首先上奏:“孙觌、谢克家旨趣操行不端正,在靖康年间与王时雍、王及之等七人结为死党,依附耿南仲倡为和议,助成奸贼的谋划,有不主张和议的人,就打算捉住送给金人。孙觌接受金人的女子乐队,起草章表献媚金人,极其笔力之所能,是有负于国家的奸贼,应该加以流放远地。”没有得到朝廷的答复。马伸又进疏说:

  “陛下得到黄潜善、汪伯彦任他们为辅佐宰相,委任不再怀疑。然而自从他们入为宰相以来,处理事情不曾符合众人的感情,于是使女真日益强大,盗贼日益势盛,国家根本日益迫促,威严权力日益削弱。而且三镇不服,汴都正危,前天忽然下还都的诏书,至今皇驾不能顺利动身。他们不谨遵诏命如此。在野未出仕的人对策不合法式,考官罚钱可以了,一天贬斥三个舍人,而用沈晦、孙觌、黄哲这些群小来掌管诰命。他们升降进退人材如此不公平。吴给、张訚因言事被逐贬,邵成章因向皇帝言事被流放远地。他们堵塞言路如此。祖宗原有制度,谏官御史有缺额,御史中丞、翰林学士开列名单以进用,三省不敢干预,有深刻的含义。近来拟用台谏官,大多取用亲戚故友,不过是想作为自己的助手。他们败坏法律毫无顾忌如此。张悫、宗泽、许景衡公正忠诚有才能,都可以担负重任,黄潜善、汪伯彦忌妒他们,后压抑迫害他们至死。其妨功害能如此。有人责成他们以救火拯溺的事情,就说难言,大概认为陛下控制他们以致不能够执行。有人询问陈东之死,就说不知道,大概认为这件事是由于陛下的缘故。他们有过错就声称是君主、有好事就声称是自己如此。吕源狂妄刁横,陛下把他贬逐离开朝廷,不到几个月他由郡守升任发运使,他们强狠自专如此。御营使虽然主掌兵权,凡是行在各军都属他的统辖,黄潜善、汪伯彦另外建立亲军一千人,请托供给居住的地方,比众兵优厚。他们勉力收拢军心如此。广泛地贩卖私人恩惠,就多恢复祠官的缺额;共同作恶的人互相救助,就极力庇护王安中的罪行。摘取他们所作所为,难道不是辜负了陛下的重托吗?

  “陛下勉力含忍不肯贬逐他们,极端困苦劫后残留的人民已经感到绝望,二帝回朝的日子在什么时候呢?我每每想到这些,就不如没有生命。岁月如流,时机容易失去,希望陛下迅速解除黄潜善、汪伯彦的权力,另外选择贤能,共同图谋国家大事。”

  奏疏入内,留在朝中。第二天,马伸改任卫尉少卿。马伸因论事不被采纳,辞谢不接受官职,抄录他的奏疏申送御史台,又多次上奏章说:“我所说的可以采纳,就请求施行,如果我所说的不对,应当按欺骗蒙蔽治罪。”上书称病辞职等待命令。十天后,诏令马伸所说的事不符合实事,送吏部责令他到濮州监酒税。当时当权的人非常愤怒,一定想杀掉他,因濮州近敌人边境,所以有这一命令。当权者催促马伸上路,马伸安适愉快地整理行装而上路,死在道路途中。有人说王渊在濮州,黄潜善秘密促使他对马伸下手。天下认识或者不认识马伸的人都为马伸感到冤屈痛惜。

  第二年,金人攻陷广陵,马伸的话开始灵验,黄潜善、汪伯彦才因误国被流窜诛戮,于是御史台官员上奏马伸曾论黄潜善等人的罪行,就又以卫尉少卿召用马伸,实际上不知道他是活是死。不久加官直龙图阁。

  绍兴初年,胡安国上《时政论》,其中有这样的话说:“马伸说黄潜善、汪伯彦处置违逆,条陈他们的罪状,凡是举一事例,必定立一证据,都是众人所共知共见的,不敢以无为有,以是为非。但当时曾没有听从施行,反而以为他所说的事情不实而重重责罚他,这是惩罚沮丧忠义正直,邪妄之说怎么停息,公道怎么明晰呢?马伸已被贬逐到远地,虽然有诏命,但归期渺茫,君子感到悯惜。以龙图阁作为文饰,还是未尽褒奖劝诫的法度。请重加追奖,泽及他的子孙,以承奉天意。”诏令赠马伸为谏议大夫。

  马伸天资纯朴刚强,学问有本末,勇于为义,但蕴藏深厚,以自我出名为耻。建炎初年,右正言邓肃曾论朝廷官员对张邦昌称臣的人,一律贬二秩,马伸没有为自己争辩。凡是有所心得,就删削修改稿子,人们很少知道他。当官时,早晨起来必须整衣端坐,读一遍《中庸》,然后出来处理事务。每每说:“我的志向在于行道。以富贵为心,就被富贵所牵累,以妻子儿女为念头,就被妻子儿女而改变自己的志向,这样道就不能传播了。”所以在广陵时,一担行李,一半是图书。山东已乱,家还留在郓州。马伸常常称:“孔子说:‘有志的士人不怕抛尸深沟,勇敢的士人不害怕丢掉自己的脑袋。’今天是什么时候,深沟是我死亡的地方。”

  摘自:白话二十四史·宋史
马庆喜,浙江龙游范坦马氏,始迁祖为宋殿中侍御史马伸,于南宋建炎二年自山东东平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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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亮,合淝人尚书工部侍郎集贤院学士知江陵

马 伸,东平人殿中侍御史抚谕荆湖广南

马 寻,须城人知汝襄等八州

马光祖,婺州人端明殿学士荆湖制置使


马伸,宋史列传,字时中,东平人。绍圣四年进士,金陷汴,具书张邦昌,速迎康王。及髙宗即位,擢殿中侍御史,抚谕荆湖广南,以诛张邦昌及其党王时雍等。所过州县,輙察吏之贤否与民利疚,以次列上于朝。

来自:《四库全书湖广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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