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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马公墓志铭》的历史价值(郑和之父马哈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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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6 15: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故马公墓志铭》

  故公字哈只,姓马氏,世为云南昆阳州人。祖拜颜,祖批马氏。父哈只,母温氏。公生而魁岸奇伟,风裁凛凛可畏,不肯枉己附人,人有过,辄面斥;言无隐。性尤好善,遇贫困及绿寡无依者,帷保护朋给,未偿有倦。公已故,乡党靡不称公为长者。姿温氏,有妇德。生子二人,长文铭,次和;生女四人。和自幼有才志,事今天子,踢姓郑,为内官监太监。赋性公勤明敏,谦恭谨密,不避劳勋,绪坤咸称誉焉。呜呼!观其子而公之积累于平日与义方之训可见矣。公生甲申年十二月初九日,卒于洪武壬戌年七月初三日,享年三十九岁。长子文铭奉框安屠于宝山乡和代村之原。礼也。铭曰:

  身处乎边隆,而服礼义之习;分安乎民庶,而存惠泽之施;宜其余庆深长,而有子光显于当时也。

  时永乐三年端阳日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左春坊大学士李至刚撰


 光绪二十年(1894年),昆阳孝廉宋藩在昆阳月山西坡发现此碑,后将碑文拓片送袁嘉谷先生,其内容得以面世。关于郑和的身世,《明史·郑和传》仅有“郑和云南人,世所谓三宝太监者也。初事燕王于藩邸,从起兵有功,累摧太监”寥寥数语。至于其先世事迹,全然无载。该碑价值弥足珍贵,填补了正史记载的空白,不仅揭示了郑和与云南回族在历史渊源上的联系,更宝贵的是,碑文内容已反映出13世纪以来云南穆斯林社会生活的某些侧面,下就其要者略析如次。

 云南穆斯林的朝觑活动

    《故马公墓志铭》文,见袁嘉谷《卧雪堂文集·昆阳马哈只碑跋》。该碑文系明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左春坊大学士李至刚于永乐三年(1405年)撰文,继由郑和为其父立此碑于昆阳城郊月山之侧。

    碑记内容大体有三,即:马公的籍贯与先世、马公的为人与功德、马公的后代及其生卒年月。由于碑记撰文者不谙伊斯兰教常识,故将“哈只”误认为马公其字,然其价值则为,历史上云南穆斯林与阿拉伯地区所保持的传统友好往来,于此留下了痕迹。

    据伊斯兰教规定,赴麦加朝觑为教徒须格守的“五功”之一,是穆斯林一生中须完成的功课。朝现归来者,即被尊称为“哈只”,阿拉伯文义为朝圣者、巡礼人。获此殊荣不仅在宗教界得到人们的尊崇,而且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更是为人楷模,德高望重。马公一生好行善事,乐于施财济贫,平时待人直爽厚道,常为乡邻所称颂赞扬,这在碑文中已有反映。毋庸置疑,碑文涉及的“哈只”一词,已为云南穆斯林的朝觑活动留下蛛丝马迹。于此之前追溯,言云南对外之交通者,以唐贾耽《皇华四达记》为详,此书虽佚,但其内容则较完整地保存在《新唐书·地理志》中。该书言及安南(今越南)陆路通天竺(今印度)道时说:自安南北行,穿“生僚”、“霎蛮”地,即至拓东城(今昆明);又沿此西行,经羊宜徉(今大理),永昌(今保山)以及东南亚诸国地,最后可抵天竺。我们若以昆明为点将其线路析开之,则正是云南通安南及云南通天竺两途。自秦汉以来,见诸史籍的蜀一身毒(今印度)道穿云南境内而出,与此重合,为西南通达域外之陆路,最远已抵大秦(原罗马帝国,今属欧洲地),沿途将掸国(缅甸)、身毒、大夏(阿富汗)、安息(伊朗)、大食(阿拉伯)等连为一线。商旅常年往返其间,经久未衰。元明以来,自中亚细亚地区辗转东来的穆斯林,定居于华夏大地,世代繁衍生息,在终生的宗教活动中,为完成其朝觑的功课,多分南北两途沿传统的商道赴麦加朝觑。北方“丝绸之路”的朝觑者不乏于途,常见记载,而沿南方“丝绸之路”朝觑的记载则如凤毛麟角,若隐若现,这一空白直到近代以来才得以填补。著名的滇籍伊斯兰经师马德新曾于1841年冬,自云南大理出发西行,历时一年半,于1843年5月抵达麦加,完成朝觑。归乡后数年间著《朝觑途记》一书,将沿途所经之地一一罗列详载。在谈及由云南经缅甸或两广人海之途时,其云:

    “至是,始知朝觑有二途:一路由阿瓦(缅甸),一路由北塞(由广西百色溯珠江至广州)。由阿瓦以船行于海(伊洛瓦底江),顺水至漾贡(仰光),若水行得力,半月可至;或水弱,须一月,船价十枚银钱,资用在坐船人。然后由漾贡以大船行于咸海(印度洋),风顺十二日犹多,无风或有烈风,一月或数月方至(孟加拉),至于资用在坐船人,船价每人十枚鲁屏叶(卢比)。鲁屏叶,银钱也,重三钱,至邦戛拉(孟加拉),在西北,由邦戛拉至淳德(吉达港),乘巨船行于大海中西向而行,风顺四十日至,速者也;或两月,或七十日,中等也;若风不顺,或无风,四月、五月不等。”(转引自纳国昌《朝觑途记·序》,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这条百余年前中国云南至阿拉伯海上交通最直接而弥足珍贵的资料,无疑为元明两代南方朝觑之途的详实补注,既填补了古代对外交通史料的空白,又是对中阿关系友好交往的历史追溯,其中包括由郑和先世在内的云南穆斯林所扮演往返使者的重要作用已昭然若揭。因此,将其由宗教活动的记叙扩展为促成中阿友好交往的历史见征,是符合实际的。

 云南回族接受汉文化影响的过程

    碑记对已故马公赞誉颇佳,每每称颂乡邻,甚显公平日为人之光大,再衬郑和事上之业绩,两者于此互为表里,相得益彰。铭曰:“身处乎边睡,而服礼义之习;分安乎民庶,而存惠泽之施。”碑记撰文者为明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左春坊大学士,其标准自然是以儒家经典为依据而择之。马公世家遵循儒家礼义,洁身自律,并示范乡里,为人楷模,这就家族而言,虽已反映了其对儒家思想体系接受的程度,但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整体回回民族来说,已逐渐受汉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只不过是最初由少数较具影响的穆斯林之家体现出来了,这正是碑记的实在价值。

    回回民族接受汉文化有着漫长的历史。从渊源上考察,自唐宋以来,东迁华夏的回回先民不断在中国定居,就是不断吸取华夏文化的过程。从一般意义上讲,回回人吸取华夏文化,是为其立足于客观环境,适应社会交往与经济联系的需要;从特殊意义上看,这又与政治因素密切相关,是回回人步人上层社会参与政治的必要途径。前者是指回回民族整体而言,后者仅仅代表回回中上层之家。宋末元初,西域回回人大批进人中国,服务于元王朝的战略目的,他们无论是在统一全国的战争中,还是在巩固元王朝的过程中,都起了很大作用。有元一代,以回回人居多的色目人始终相对具有较高政治地位。《元史·百官志》记载,色目人的地位居于蒙古人和汉人之间,并在服官、科举、荫权、刑罚等方面,享有较优厚待遇,故由色目人出任中央或地方官吏,已成普遍现象。此期回回中上层子弟学习汉文化蔚然成风。元代不但有回回人学汉书,且有回回人主持学政,创建学府,“回回国子学”盛极一时为其主要表现,这些都为回回人步人上层社会提供了便利条件。元末明初,朱元璋起事于回回人聚居的安徽凤阳地区,当地回回人在拥护朱元璋统一全国的战争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故民间传有“十大回回保国”的佳话。因此,元明两代之初,如果说由于军功而为回回人提供了广泛的摧升机遇,那么迄于和平时期,为了治理国家,出于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对回回人的人仕选拔,则演变为看其是否与中国传统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标准相符,政治上的导向决定了伊斯兰教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融通结合的发展趋势。凡回回中的有识之士,多在保持其宗教信仰的前提下,无不熟读四书五经,深研儒家经典,终生奋力进取于宦仕之途,以求功名。在云南这种变化始于赛典赤行“创建孔子庙,明伦堂,购经史,授学田”等一系列措施之时,往后此举愈盛。明代回族知识分子追求功名之风更蔚然而起,封建政府对系统学习儒家学说的回回亦多给予鼓励。《蒙化县志稿》云:“秀者,皆读书俨然入库序,掇科甲,登仕籍。”在很大程度上即针对聚居当地的回回人而言。明朝科举考试回回人中举者为数不少,而得以人仕者亦不乏其人。这与当朝政治导向引起的回回人学习汉文化活动不无关系。

    可以看出,元明两朝由于回回人所处的政治地位,为其步入上层社会奠定了基础,而学习汉文化,掌握儒家思想体系又是其参与政治的必备条件,特定的历史环境使回回民族系统接受华夏文化必然先从上层社会开始,并经历了由中上层之家向下层平民社会的转化过程,这种变化随着回回人政治地位的急剧变化而日趋显露,从另一面预示着一个民族群体从更深更广泛的领域全面吸收华夏文化历史进程的来临。清代初年,云南很多地方的回族居住村寨的墓地都相继出现了汉文墓碑,无论其内容或表达方式均渗透出浓郁的儒家思想及伦理观念的色彩(拙文《云南保山地区的一组清代回族碑记》,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0年5期;并见《昭通回族社会历史资料》,昭通市回族史料编辑组编)。尤为重要的是,此期回回中的众多学者已从失意的官场转向于著书立说,开始用汉文著述伊斯兰教经典。这种以儒家笔调诊释伊斯兰教哲学思想与教规礼仪的著书活动,反过来更加深了回回群体对汉文化理解与吸收的程度。

    《故马公墓志铭》为用汉文追叙云南回回世家最早的碑记,它虽然出自封建政府高级官吏之手,在政治上反映出回回中上层之家居于当朝的社会地位及影响;但就文化意义来看,碑记作为回回民族接受汉文化影响的显著标志,在承上启下方面所具有的历史价值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马兴东


马庆喜,浙江龙游范坦马氏,始迁祖为宋殿中侍御史马伸,于南宋建炎二年自山东东平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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